华南农业大学学院会议室多媒体设备配置管理办法
华南农办〔2005〕52号
第一条 为使学校会议室资源得以合理配置,避免浪费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学院会议室类型的界定参照《华南农业大学办公用房配置指导标准》执行。学院大型和中型会议室安装多媒体设备。
第三条 大型会议室多媒体设备配置方案如下:
1、3500流明以上投影机1台;
2、计算机1台(P4处理器,带DVD光驱);
3、150吋电动屏幕1幅;
4、有线无线功放设备1套(含12路调音台1台,15寸三分频或二分频音箱1对,12寸二分频音箱1对,300w主功放1台,150w副功放1台,有线座麦克风2支,无线麦克风(带收发器)2支,手持麦克风2支,机柜1个);
5、讲台1套(1个主台,2个附台);
6、多媒体中央控制器1套;
7、预留网络端口3个。
第四条 中型会议室多媒体设备配置方案:
1、3500流明投影机1台;
2、计算机1台(P4处理器,带DVD光驱);
3、120吋电动屏幕1幅;
4、有线无线功放设备1套(音箱1对, 100w功放1台,有线座麦克风1支,无线麦克风(带收发器)1支, 手持麦克风2支);
5、讲台1套(1个主台,2个附台);
6、多媒体中央控制器1套;
7、预留网络端口3个。
第五条 多媒体设备购买安装程序为: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核准多媒体设备配置方案后,报设备资产管理处,由设备资产管理处统一购买和安装。
第六条 多媒体设备的管理按照学校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七条 本办法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。
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