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形资产(软件)的处置:
若有资产已到报废年限且已损坏无法继续使用。可提交报废申请。
第一步:进入【处置申请】栏目
第二步:点击【报废报损】
第三步:通过左侧的查询栏目,使用单一或多个条件组合进行查询,寻找自己所需办理业务的资产,提交查询后,在右侧页面会列出查询后的结果(如图):
第四步:在右侧列表中勾选所需办理报废的资产,勾选时,右方会有一个列表图标并显示勾选数量(如图)。勾选完成后,点击该图标,进入图中“第二步”。
在“第二步”中填写报废原因,填写完成后,点击左上方的【提交】
第五步:提交成功后,会有打印申请单的提示,点击【确定】后,浏览器会单独打开一个PDF格式的申请单页面,请打印。
注意:表单中,请填写经办人及联系方式;
1)【资产所在单位意见】栏,由本单位主管领导签署,并加盖公章;
2)【鉴定小组意见】栏:单价(原价)在40万元以下的,由使用单位组织除资产领用人之外的3名校内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意见;单价(原价)在40万元以上(含40万元)的,需由信息网络中心组织进行技术鉴定并出具意见;
3)报废申请单填写并盖章完成后,请交往信息网络中心(三角市综合楼204室)何老师处。